“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依托湖南科技学院、湖南大学、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共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是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主管的科研平台。实验室致力于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领域的多学科研究和技术创新。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在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技术研究领域的平台优势和引领作用,现发布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本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重点支持摩崖石刻保护与活化利用、砖石质文物数字孪生及3D打印技术、砖石质文物健康监测及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修复材料研究等4个方向,研究方向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方向一、摩崖石刻保护与活化利用 (1)摩崖石刻劣化现状与保护理论研究; (2)摩崖石刻风化机理研究; (3)摩崖石刻保护和修复材料研究; (4)摩崖石刻数字化修复及3D打印技术研究; (5)基于深度学习的摩崖石刻病害图像识别技术研究; (6)摩崖石刻微生物侵蚀机制及防治方法研究; (7)摩崖石刻环境岩土体多参量实时监测系统及预警研究。 方向二、砖石质文物数字孪生及3D打印技术 (1)砖石质文物数字技术构建标准研究及应用; (2)砖石质文物三维扫描、数字化与3D建模研究; (3)砖石质文物数字化保护及3D打印技术研究; (4)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砖石质文物展示与交互设计研究; (5)文物数字孪生与虚拟现实技术的融合研究; (6)文物数字孪生模型的精度与性能优化研究; (7)文物数字孪生与虚拟现实技术的用户体验研究。 方向三、砖石质文物健康监测及预防性保护 (1)基于无损检测技术的砖石质文物健康监测系统研究; (2)砖石质文物结构动、静力特性研究; (3)砖石质文物劣化评估体系与病害智能识别研究; (4)砖石质文物结构抗风、抗震研究; (5)砖石质文物结构损伤修复及加固技术研究; (6)砖石质文物安全评估及预警关键指标研究; (7)砖石质文物健康监测传感器、设备或装置研发; (8)砖石质不可移动文物水毁机理及预防性保护研究。 方向四、文物本体修复材料 (1)文物本体材料成分分析; (2)文物本体材料物理与化学性能分析; (3)环境友好型文物修复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4)文物修复材料的耐久性与稳定性研究; (5)壁画修复材料及工艺研究; (6)墙体劣化修复材料研及工艺研究; (7)石雕劣化修复材料研及工艺研究。 二、资助类别 本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3-5万,拟支持不超过5项;一般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1万,拟支持不超过20项,自筹课题支持不超过10项。 三、申请要求 1.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2.项目申请、评审及立项等程序将按照《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本年度申请人只能牵头申请1项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四、成果要求 1.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或其所在单位共享,报送内参、发表论文、提交研究报告、出版著作等须注明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字样,基金排序须排第一。 2.重点课题须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为SCI或EI检索期刊论文),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同于SCI或EI检索期刊论文;一般课题、自筹课题须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实验室指定的2篇建筑遗产类省级期刊论文。 3.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单位信息如下: 中文: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科技学院,湖南,永州,425199 英文: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Technology in Masonry Artifacts,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Yongzhou 425199, China 4.研究期限内未完成实验室规定的成果要求,实验室有权撤回已资助经费。 五、申请办法及审批手续 1.《2024年度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是申请本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依据。 2.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电子版(含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申请者承诺签名扫描件等)发到邮箱zszww@huse.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申请课题题目); 项目获批后,应将纸质申请书签字盖章邮寄至实验室存档;除依据评审意见确需修改外,签字盖章版申请书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以上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2:00。 3.申请的课题按照《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审和立项。立项时,实验室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课题的课题类型、资助金额等进行调整;申请人不愿接受调整的,视为放弃申请。 4.重点实验室拟在评审后通知申请人立项审批结果。获得立项的,申请人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课题合同书》(获得立项后另行下发)。 六、相关规定 1.本指南与《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若有不一致处,以本指南解释为准。 2.本指南由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咨询。 联系人:胡佳星、姚鹏珍 电话: 13142000456 邮箱: zszww@huse.edu.cn 邮编: 425199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逸夫楼211办公室 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模板 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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