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党员示范岗评选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教职工党员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促进学院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类别 1.教师党员教学示范岗、科研示范岗、服务示范岗,学生党员服务示范岗、学习示范岗分别评选1人,共评选5人。主要设立在教学系部、实验室、综合办、教务办、学工办、学生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1、党性觉悟高,理想信念坚定。党员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2、宗旨观念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树立岗位奉献精神,做到热爱本职,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模范执行单位的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做本部门的中坚力量。 3、纪律观念强,严守党纪党规。党员要带头执行党内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自醒、自警、自励,积极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4、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党员要带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锻炼,争当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和技术标兵,争做本部门的业务骨干。 5、道德素质强,树立文明形象。党员要做转变作风的楷模,带头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基层,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要发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活动,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要做文明标兵。 三、推荐名额及办法 各教工党支部按照党员人数的15%推荐,即教工第一党支部推荐2名(教学示范岗1人、科研示范岗1人),教工第二党支部推荐1名(教学示范岗1人或科研示范岗1人),教工第三党支部推荐2名(教学示范岗1人或科研示范岗1人,服务示范岗1人),各学生党支部按照党员人数的10%推荐,即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推荐2名(服务示范岗1人、学习示范岗1人)。 四、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推荐; 2、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示范岗名单; 3、学院党总支公示。 五、评选要求 1.党员示范岗要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岗位需要和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2.党员示范岗要做改革的先锋,教学的能手,带头实践党的宗旨,执行党的决定和决议,带头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带头遵纪守法,用一流的工作态度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3.党员示范岗实行挂牌制度,教学示范岗的党员教师佩戴党徽授课,身份牌摆放在或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教学示范岗党员教师每年为全体教师上一次公开课、科研示范岗党员教师每年为本专业学生举办一次学术讲座,提供前沿的学科信息,引导学生向研究性学习靠拢。 5.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党员示范岗检查一次,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和建议。对示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口碑好,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示范作用发挥差,群众有意见,工作无起色的,建议学院党总支取消其党员示范岗的称号。 6.学院党总支对党员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一年一评比,一年一挂牌,对优秀者作出书面简述,并制作展示牌,对其事迹进行公开宣传,优先推荐参评校级荣誉。 7、各党支部应在12月25日(下周五)下午5点前将党员示范岗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交至党总支组织委员张亚南老师处。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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