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办法 教学工作检查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为了深入了解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教学效果、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习等情况,及时找出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教学检查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实施系、室两级管理。成立由分管教学负责人主持的院级教学工作检查组,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评估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系(部)主任负责本对系(部)的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的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教材选择、编印的质量及使用情况。 2.各项教学活动组织、调度及实施等方面的情况。 3.各门课程及各项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情况。 4.教师的教学态度、教书育人和学生的学习态度、学风等方面的情况。 5.教学管理情况。 三、检查的形式 1.采用系(部)自查与院教学工作检查组重点抽查相结合。 2.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3.综合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 四、检查的程序 1.开学教学检查。在每学期开学之初,进行系、室两级检查。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位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学大纲、教案准备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各系(部)对教学检查做出总结,并记录在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2.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开出质量、课程讲授进度,是否有擅自调停课等教学的综合情况。派人听课、听取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意见。对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总结,总结要客观,对存在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有关教师,并在总结中提出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措施。 3.期末教学检查。第15周由系组织检查,学校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课程讲授进度,是否有提前结束课程现象,以及下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 4.平时教学检查。即指对学工作的日常检查。负有教学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不拘于形式和内容。 五、检查的方法 由系、室两级教学工作检查组进行检查,可采取听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检查实验、实习、设计情况;查阅教案、作业、指导书、实习计划、走访学生宿舍等方式进行全面的教学工作检查。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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