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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系(部)工作条例与活动制度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0』 『日期:2019-08-09』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系(部)工作条例与活动制度

系(部)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系部的各项教学科研工作以及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践教学、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教学基本条件建设都要依靠系(部)落实贯彻。系(部)是联结教师和系部的纽带,系(部)的教学业务管理是系部教学管理的基础环节。建设好的系(部)组织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条例与活动制度。

一、系(部)的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组织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相关的教学和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组织年度考核和各类评奖推荐工作等。

二、系(部)的组织领导

1、系(部)由担任一门或几门在学科性质上相近且有联系课程的教师组成。

2、系(部)设主任1人,系(部)主任由政治思想好、学术水平高、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系(部)主任应当具有相应学科(专业)教授、副教授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选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3、系(部)按课程分设若干教学小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组长,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某一门或性质相近的几门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

4、系(部)的设置、调整或撤消,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三、系(部)的工作职责

(一)日常教学工作

1、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贯彻上级颁布的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研讨、制定、修订有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相关课程、实验教学大纲以及实验、设计、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等。

2、依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选择相关课程教材,组织编写授课计划;组织好上课、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指导和试题审查、试卷批阅等教学工作。

3、定期进行教学环节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和指导。

4、适时组织本系(部)教师互相听课和示范课,通过教师和学生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对本系(部)教师和教学进行考评,做好教学评优和教学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5、按时建档、归档各类教学文件、相关教学资料、教师业务考核等材料。

(二)教学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和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组织研讨、制定相关课程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相应工作内容,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高校教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学校师资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本系(部)师资培训计划,包括教师进修、培训等,并组织实施;提出本系(部)师资补充意见,并配合系部领导共同审核引进新教师的资格、能力等,提出录用意见。

3、积极承担相关课程校内外教材(讲义)的编写任务,组织教师研讨、编写教材(讲义);协助落实所编教材(讲义)的印刷、出版工作。

4、组织或参与制定相关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规划;积极开发、研制相关实验、实习设施和装置;改进、开发相关实验和实习项目及其内容、工艺流程、教学方法等;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三)教学改革工作

1、组织或参与专业设置、改造、改革方案的调研、制定,承担相关教学文件及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教学环节的实施。

2、研讨相关课程内容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有关课程教学内容、知识结构体系和内容编排顺序,作出必要改革和改造等,使之充分体现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3、组织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倡导应用多媒体教学等手段,以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鼓励、支持教师开发、研制多媒体课件,制作音像教学片等;充分发挥“大信息量、小课时”现代化教学优势的作用。

(四)教学研究工作

1、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和相关专业、学科、课程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实际,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的研讨。

2、结合日常教学、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工作实际,组织教师开展经常性的集体备课、教学讲评、考试分析等教研活动;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重点教学研究工作的立项申报、项目进展、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

3、适时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及时总结教学、教改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撰写有关总结材料和论文;不断提高系(部)整体教学、教研水平。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学论文的推荐、申报工作。

(五)科学研究工作

1、组织研讨、制定、修订本系(部)科研规划,结合专业、学科特点,逐步形成稳定的科研方向。

2、密切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企业及科研单位的联系,主动寻找纵、横向科研课题和科技服务项目。

3、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途径,及时将有关成果引入课堂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科技服务项目,并注重成果的转化。

4、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科研、技术服务等工作,锻炼、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培养、建设合理的学术梯队。

5、组织进行学术论文的交流和优秀论文的推荐、申报工作。

(六)教学检查工作

配合学校和系部的教学检查,进行系(部)内的教学检查活动。教学检查工作分为开学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教学检查。

1、开学初教学检查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检查开学的准备工作及教学设施情况,检查教师的教学任务落实与准备工作。正式上课的第一周内,会同院领导全面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辅助设备运行状况及教材发放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或通报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师生尽快进入正常教学状态,使教学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检查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九至十三周。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与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教师教学工作计划表。教师教案、讲义书写是否规范正确。批改作业、课后辅导答疑情况等。

2)教风、学风情况;了解教师与学生对教学过程中有关教学管理、教学秩序、教学环境、教学方法、教学条件、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教学做好基础工作。

3)了解系(部)教学活动和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是对一学期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与总结。每学期的最后两周为期末教学检查。系(部)要督促任课教师做好命题、考试、评阅、试卷分析和成绩登记等工作。认真总结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4、不定期教学检查

重点检查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与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教师教学工作计划表。教师教案、讲义书写是否规范正确。批改作业、课后辅导答疑情况等。

四、系(部)的活动制度

为保证系(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建立必要的活动制度。

1、会议制度:每两周开一次例会,政治学习与教研活动可交替进行。

2、集体备课制度:相同课程、相同教学要求的任课教师,应组织备课制度,加强集体教学研究和交流。

3、听课制度:系(部)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并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

4、试讲制度:对于新进校的年轻教师,要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试讲合格的才能面向学生讲课,在年轻教师授课过程中,应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给予指导。

5、实验预做制度:根据实验课的教学要求,对每个新开设的实验项目、教师本人第一次指导的每个实验项目、更换仪器或实验环境后第一次开设的实验项目,在学生实验前,指导教师都要预做,写出预做报告,提出实验注意事项。

6、检查考核制度:除平时日常检查外,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全面教学检查,每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表彰教学质量好、科研业绩显著的教师。

7、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出本室的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时,应作出本学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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