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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教风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阅读:298』 『日期:2017-09-09』
 

教师是实施教学活动的主导力量,其治学态度、道德水平、行为规范对良好学风的形成有着直接影响。它是形成良好学风、校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师应真正做到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天职。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管理力度,完善教师育人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并积极探索教师管理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教师的育人工作列为教师聘任、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教师把育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针对我系具体情况,经系部讨论决定,特制定教风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走内涵发展办学之路。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追求一流,在全校上下逐步形成“科学管理、规范治校、严谨治学、精心施教、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强化师德建设的原则。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要正确处理师德与师能、教书与育人的关系,将师德建设置于重要位置;教师应当树立“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尊重学生,爱护学生,自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探索创新精神。

第三条  尊师重教的原则。全院上下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的理念,依法维护教师权益,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从而增强教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第四条  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教师应结合实际深入系统地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做到躬行善诱、教学相长。要优化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循序渐进、常抓不懈的原则。教风建设是学校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通力协作,常抓不懈。要以切实解决教风建设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循序渐进,全面推进。

第六条  鼓励创新的原则。要鼓励教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要鼓励教学单位创造性地开展教风建设活动,增强教风建设成效。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成立专任领导小组,负责全系教风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系部教风建设,要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教风的长效机制,将教风建设工作常规化。

第四章  建设目标

第八条  通过加强教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师生关系、影响教学效果、影响学风建设的突出问题;使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师德风尚进一步彰显,教学质量意识和教书育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钻研教学、参与教改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形成“厚德博学、乐教爱生”的优良教风和“教学相长”的全方位育人体系,不断探索教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而使学校总体教学水平大幅提升。同时,通过加强教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环境和设施的不断优化,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九条  通过加强教风建设,我系教师应具备“德才兼备,治学严谨,善长教学,教书育人”的教风。所谓德,是热爱教学工作,有教学工作的激情,能作为学生效仿的榜样;才,是指具备胜任教学的知识结构体系,让学生不虚此学;治学严谨是对学问的追索有无穷尽的精神,所教授的内容有相当的深度;善长教学是指所从事的教学活动有艺术性,使得学生学后经年不忘;教书育人是要求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将自己的德与才转移到学生身上。

第五章  建设要求

第十条  紧密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掘和利用教学内容中的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人文精神、科学精神的教育,严格维持课堂纪律,认真检查学生到课情况,以学风建设为己任,对学生中的不良行为及时予以指出并给以教育帮助。

第十一条  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吸收当代科技成果,不断丰富、更新教学内容。认真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要把上好每一堂课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精心组织好上课、实验、实习、考试等教学活动,自觉接受和积极完成系里交付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认真钻研教材,阅读参考文献,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方法,写出比较详细的教案,不允许没有教案上课。同年级同课程的教师要定期进行集体备课或研讨,每月一次。

第十二条  教师应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必须按时上下课。教师因故不能到课,必须提前向二级学院(系、部)院长(主任)履行请假手续,办理调、补课手续,未经批准不到课按旷教论。

第十三条  课程一经开出,一般不得停课、调课、增减课时或更换教师,如确有必要,教师必须向系部领导、主任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主动听取学生对本人教学的意见,及时做好辅导、答疑及学生自习时间的辅导工作。

第十五条  教师必须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每次全批全改或抽改部分学生作业,但每次不少于学生数的23。批改量依据主干课、一般课、文科和理科的不同。

第十六条  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考试命题和监考工作。命题难度与题量要适当,不能暗示考试内容,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评分应科学合理,不送分,不改分。要准时领发试卷,准时到场开考,并按考场要求严肃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对学生中的违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  对师德高尚,模范遵守校风校纪,教学质量高,教改成绩显著的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对违反教学纪律,造成教学事故的要给予相应的惩戒和处分。

第十八条  教师要不断优化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水平,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学术和教学科研活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提倡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教师。

 

二、实施细则

第六章  主要措施

第十九条  院有关领导执行听课制度,每学期每人针对主干课程不定次数听课,以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上课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制订的教师行为规范,严格教师调课和请假制度,教师调课和请假的情况要在学年末张榜公布,对于调课和请假情况严重、影响教学正常进行者,当年教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重视实践教学。要强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开放校内实验室,增加学生的动手能力。要求实验课程严谨,实验记录正确全面,实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十二条  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利用;建立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联系合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实践教学改革,完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和实习学生的评价考核机制,杜绝学生在教学实践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三条  教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方面,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风建设的关键。要不断深化教改,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改进。在教学中努力贯彻教学法原则,即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式少而精、教与学双边活动三个原则。教师应为人师表、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严禁在课堂上讲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  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加强教学过程环节的管理;以教风促学风,实现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全院初步形成“严谨笃学,修德育人”的良好风气。

第二十五条  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杜绝推诿扯皮;增强业务能力,摆脱惯性运转;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工作要严谨细致,提高效率。要认真履行学院教学管理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杜绝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的发生。逐步形成一支团结务实、开拓创新、作风深入、精干高效、善于带领全院师生谋事业求发展、富于凝聚力、向心力和团队精神的教学管理队伍。

第二十六条  严格过程控制,落实考核制度。把开学前、学期中的教学检查和学期末的教学考核落到实处。要开展月检查制度,对各任课教师的备课、上课、课后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成绩考核、教学进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情况要详细记录,作为教师工作状况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务办公室每学期要组织对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同时,要加强教学评价工作,完善听课制度,把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的听课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十七条  搜集教学信息,注重及时反馈。实行教学信息员制度,每个教学班确定一名教学信息员,负责搜集教学信息,填写《教师教学信息日志》。各教研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师教学信息日志》的教学信息记录。教学秘书每月要收集一次《教师教学信息日志》,对学生提出的教学信息要及时综合汇总,填写《教学信息反馈表》送交有关教师。各教研室主任要掌握任课教师根据意见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的情况,并定期向主管教学领导汇报。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加快新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每位新进教师和青年教师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甘肃政法学院以及管理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能够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本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新引进专业教师必须熟悉本专业的各个实验、实践环节。各教研室要做好新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细则解释权归土环院所有。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细则自20153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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